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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7-03-31   阅读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校党发〔2014〕2号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校党员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两级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校党政领导、纪委负责人、党委各部门负责人、群众团体负责人等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校党委中心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研究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校党委中心组秘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二条 基层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各党委(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等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基层党委中心组组长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中心组秘书可由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等人员担任,相关职责参照校党委中心组规定执行。各基层党委中心组成员名单要及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把握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法规水平和抗腐防变的能力;要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入探索和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努力提高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全面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步伐。

  第四条 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集中学习可采取集中阅读、主题讲解、专题发言、集体研讨、辅导报告、看音像资料等多种方法。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根据既定学习计划进行安排,如需变动和调整由组长决定,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得少于8次。每次集中交流要有专题发言人,中心组成员要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着重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讨,倡导和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通过交流和研讨促进思想认识的统一。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做理论学习的表率。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与材料,做到认真读书、勤于思考、积极发言;分散自学时要认真阅读资料、精心研读原著、作好读书笔记;专题发言人要紧紧围绕事先确定的主题积极准备,力求理论联系实际,避免空泛议论。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事后要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集中学习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落实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和个人笔记簿的“三簿”制度。学习签到簿严格记录考勤情况,学习记录簿应详细记载学习情况,个人笔记簿全面反映个人学习的内容、心得和成果等。学习签到簿和学习记录簿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由中心组秘书保管,中心组负责人定期检查。个人笔记簿不得以工作笔记簿代替,不得记录与中心组理论学习无关的内容。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核制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安排情况由上级党组织检查和考核。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组织安排情况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党委其他部门)负责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学习内容、方式、进度、时间、效果和出勤情况等方面。

  第九条 建立党委中心组档案制度。学习档案包括党委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和研讨发言提纲、学习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相关记录及材料要求规范、完整,由中心组秘书收集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 坚持学习通报制度和经验交流制度。要及时通报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学习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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