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问责条例》开展“讲道德、有品行”主题讨论
发布日期:2016-10-03 阅读次数:
9月30日,后勤服务中心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题开展“两学一做”专题讨论。
会上,王国晖副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他介绍了《问责条例》制定的背景目的、实施的重要意义,并对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吴锋副处长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
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的重要论述,围绕“讲道德、有品行”开展了讨论。大家认为,“讲道德、有品行”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做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践行“讲道德、有品行”的党员标准,履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好干部要求,增强“四种意识”,激发责任担当,讲政治、讲党性、明大德,做表率。大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做一个有道德、重品行的人,守规矩、讲道德、树正气、做奉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