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冬季职工住宅取暖费直接成本核算结果通过听证会审议
发布日期:2013-07-01 阅读次数:
2013年3月15日冬季取暖结束后,后勤管理处按照学校2003年第20期(总第95期)校长办公会确定的职工住宅取暖费成本核算办法的精神,积极收集相关采暖资料,详细核算了供暖期间的面积、燃料费、补水费、动力用电费、锅炉日常维护维修费、取暖期间临时工工费、锅炉用材料费等7项数据。经核算2012-2013年职工住宅冬季取暖成本为4.51元/月.m2,比上一取暖期4.78元/月.m2降低0.27元/月.m2。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013年6月26日在210会议室,由校工会组织召开教代会各代表团正副团长、部门工会主席联席等40余人的会议,对学校2012—2013年度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费核算情况进行听证审议。
会上,后勤管理处戴军处长从职工住宅取暖费成本核算范围、供暖燃料、时间及质量、取暖成本费用增减情况、取暖成本核算办法、成本费用降低的主要原因等方面向参会代表作了汇报,并就代表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释和说明。
参会代表对后勤管理处积极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降低取暖成本所取得成效表示肯定,同时对2012-2013年职工住宅冬季取暖成本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该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