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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入住学生公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3   阅读次数:
  

按照我校关于2012级新生报到有关规定,现就暑期申请提前入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2级本科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入校,暑期一律不受理提前入住申请。

二、我校2012级研究生提前入住已经办理结束。自714日到820日确因学习、科研需要短期住宿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社区中心办公室办理临时入住手续。地点:北校区学生西区5号公寓东侧。每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87090400

三、临时入住人员不分类别,全部安排在北校区学生东区45号楼临时住宿,入住后自行到北校区后勤综合服务厅办理用电手续。

四、为保证2012级本科新生开学时能顺利入住,凡暑期办理提前临时入住手续的2012级研究生,务必于820日后到所在学院查询正式入住的宿舍号,829-30日到南校区13号楼102室办理正式入住手续,830日全部搬离临时入住的公寓。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