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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0   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中心(处)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各分中心、科(室)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在714日至93日期间安排轮休,94日正常上班。2012级本科新生报到时间为95日—7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12-13日。涉及新生接待的部门,应提早部署,合理安排轮休,确保新生接待工作顺利开展。

2.幼儿园714日放假,95日、6日幼儿体检,910日幼儿正式入园。

3. 上下班通勤车于714日停开,94日恢复运行。课间通勤车77日停开,910日恢复通车。

二、假期食堂、开水、浴室、售电时间安排

1.暑假期间南校区值班食堂为南苑餐厅,清真一餐厅开放一个售饭窗口;北校区值班食堂为学生四餐厅和学生八餐厅。值班食堂营业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92日所有餐厅恢复正常供应。

2.开水:(711-9月5

南校区东开水房、北校区西区南开水房和东区开水房正常供应开水。供应时间为上午6:308:00、中午11:3013:00、下午18:0019:30;其它开水房停开。96日各开水房恢复正常供水。

3.浴室:(712-9月5

南校区浴室、北校区东区浴室每周三、周六开,开放时间为15:0018:30;北校区西区浴室因改造停开。96日各浴室恢复正常开放。

4.售电:(7月14-9月3)

南北校区售电点:周一至周五售电,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水保所售电点:周三、周六售电,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94日售电点按正常上班时间售电。

三、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岗位。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与带班领导联系,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各部门值班人员安排和联系电话于712日前报中心(处)办公室。

    2.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质量监督科要在暑假前、开学前对各部门保障准备工作、值班工作安排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3.认真做好假期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学生社区中心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饮食服务中心要加强假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在校学生的伙食供应工作;动力服务中心要确保假期全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校园管理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要切实做好校园及家属区的卫生保洁与维护工作;通信服务中心要确保假期学校通信设施的正常运行;中心区服务中心要做好假期学校各种会议、比赛的会场布置和服务工作;西安教学基地服务中心要做好学生实习的后勤保障工作;绿化中心要做好假期学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运输服务中心要做好通勤车的安全运行工作。

4.各部门负责人暑期离校外出,应向中心(处)主管领导请假,将去向、时间等告知本部门值班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各部门负责人要掌握本部门职工暑期去向,职工个人外出,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按时返校。

 

 

            后勤服务中心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