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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规定

发布日期:2024-03-28   阅读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规定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学生公寓国有资产,保证其正常使用,引导住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共同营造一个舒适、文明 的住宿环境,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涉及的学生公寓公物包括:床架、床板、蚊帐杆、柜子、书桌、自习椅、窗帘、门窗玻璃、宿舍门、脸盆架、晒衣架、纱窗、门锁、风扇、插座、空调、空调遥控器等。

第三条  学生入住公寓后,应对宿舍内公物进行检查,妥善使用,不得任意调换和维修改动。

第四条  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原则:

1.正常使用造成损耗或损坏,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维修或更换;

2.非正常使用(违规使用或人为损坏)造成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按维修成本或公物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除按原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 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集体赔偿。

第五条  公物赔偿费交纳程序:公寓管理人员按照《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标准》(见附件) 对公物损坏情况做出鉴定, 出具《学生宿舍财产损坏赔偿清单》, 当事人持赔偿清单到学生社区中心办公室办理赔偿交费手续,学生社区中心出具由财务处统一提供的收据。

第六条  学生交纳赔偿费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公物,确保学生正常使用。

第七条  宿舍配发的卫生工具使用一年后,可以旧换新,一年内损坏或丢失的自费购置。

第八条  对损坏公物拒不赔偿、态度恶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原《西北农林科技 大学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规定》(后勤〔2017〕1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由学生社区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标准


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标准

1.自习椅、锁具、钥匙赔偿标准:

序号

赔偿内容

赔偿标准

备注

1

自习椅

60元/把; 90元/把; 100元/把;155元/把。

按采购价赔偿

2

空调遥控器

60元/个

采购价

3

防撬明锁

20元/把

采购价

4

普通暗锁钥匙

5元/把(南校区1、2、4、21号楼; 北校区  东区 3、4、5号楼, 西南区2、3、4、5号楼)

采购价

5

普通暗锁钥匙

5元/把(西区 16、17号楼)

采购价

6

执手锁钥匙

12元/把(南校区22号楼)

采购价

2.插座、风扇、桌子、衣柜、宿舍门等家具损坏赔偿标准:

序号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备注

1

墙面五孔插座

9元/个

采购价

2

电风扇

50元/个

采购价

3

衣柜挂杆

30元/根

采购价

4

纱门碰珠

3.5元/个

采购价

5

抽屉

65元/个

采购价

6

抽屉轨道

13元/个

采购价

7

蚊帐挂钩

3元/个

采购价

8

宿舍门

70元/处

采购价

9

柜门

35元/个

采购价

10

柜门合页

10元/个

采购价

11

柜门拉手

7元/个

采购价

12

阳台塑钢门合页

13元/个

采购价

13

执手锁锁芯

60元/个

人为损坏;采购价